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对评标专家闫景亮应当回避而不回避评标的处理情况通报
各相关单位,各评标专家:
2022年8月16日,G106淮阳祝寨至刘楼段改建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存在评标专家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情况,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在G106淮阳祝寨至刘楼段改建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发现第2标段中标人河南豫通盛鼎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文件项目总工与评标专家成员闫景亮姓名相同,经核实为同一人,评标专家闫景亮应当回避而不回避评标,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为严肃评标工作纪律,规范评标专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经研究,暂停闫景亮评标专家资格6个月。
希望各有关专家引以为戒、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评标准则,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共同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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