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事项统计公示


【信息时间: 2020/9/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关闭】

序号

投诉项目名称

投诉人

投诉

时间

投诉

来源

投诉

事由

是否

受理

处理结果

处罚

决定

法定处理期限

办结

天数

1

淮阳清风学校建设项目

江西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17日

纪检组转办

1、被无故废标;

2、第一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投标资格;

3、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投标条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资金证明是否真实、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缴纳及业绩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受理

江西中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功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上传解锁投标文件,被无故废标且开标记录表无显示的问题反映不实;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亚晨实业有限公司在 2019 年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反映不实;关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亚晨实业有限公司拟派项目经理张友勇曾在2017年11月被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批评,不符合投标条件的问题反映不实;关于对河南省亚晨实业有限公司资金证明、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养老保险及业绩质疑的问题反映不实。综上所述,建议驳回其投诉。

30

25

2

项城市工业路驸马沟桥梁改建项目多次招标

河南嘉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

6月9日

纪委转办

停止该项目的招标活动

受理

终止该项目招投标活动,转交城管局解决反映人中标后未能签订合同的问题。

30

24

3

太康县林业局北二环桂花栽植/六村共建红叶石楠球栽植/森林植被恢复采购苗木项目

郑州启虹商贸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4日

太康县财政局

1:提供虚假信息欺骗供应商,该项目已实施完毕。

2:政府采购法94号令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而这个项目已实施完毕了。第十七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不成立,投诉人郑州启虹商贸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30

12

4

周口海燕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19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郑州华宜建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

2020年5 月9日

周口市财政局  

招标文件中投诉事项1、2及3反映技术要求和技术参数设置具有明显指定或倾向,投诉事项4为对评标办法中评分标准具有指向性问题。

受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认定投诉不成立,投诉人郑州华宜建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的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30

12

5

巴村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陕西麦克兴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5月9日

商水县财政局

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未满五个工作日

受理

投诉事项成立。因采购公告时限不足5个工作日,导致潜在供应商未能报名竞标,故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

7

6

商水县城区外环限高禁行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河南金帝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9年5月5日

商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该项目在现场勘察中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

受理

投诉事项成立。因招标公告中并未明确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什么材料,采购人才可以出具现场勘察证明,导致潜在供应商未能参与竞标,故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

6


附件:
1、项城市工业路驸马沟桥梁改建项目投诉受理情况公示.doc
2、淮阳县清风学校投诉受理情况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