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90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供应商投诉“巴村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SEC-2019-19)经调查取证,现将投诉有关情况及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 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投诉相关人:
投诉人:陕西麦克兴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杨陵区杜寨村
被投诉人1:商水县巴村镇卫生院
地址:商水县巴村镇巴北村026县道
被投诉人2: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庆丰街东段昌建MOCO新世界D座2313
相关供应商:河南昊阳医用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6630号
二、 投诉事项:该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未满五个工作日。
三、 调查事实及处理决定
经商水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调查取证:
巴村卫生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于2019年4月1日委托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为4月1日至4月8日,其中4月5、6、7日为非工作日,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这样实际只是发布了4个工作日,未满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作出处理决定如下:因采购公告时限不足5个工作日,导致潜在供应商未能报名竞标,故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 作出处理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5月16日
商水县财政局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