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部门
一、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固定资产投资股 工作人员:郝永生 联系方式:0394-6816911 邮箱:tkfgw868@163.com, 通讯地址:太康县谢安路政府综合楼发改委238房间。
监督职责:依托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现已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招投标,对进场项目均按照交易平台的流程规定实施监督。
监督对象:县本级政府投资的市重点项目的招标人、代理公司、投标人等,主要监督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流程。
事项清单: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的监督;
2、开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太康县发改委“三定”方案,依法对县本级政府投资的县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太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施工管理股 工作人员:张国立、李晓飞。联系电话:0394-6812928 通讯地址:太康县未来路中段未来华府对面住建局三楼301房间。
监督职责:
1、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
2、监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
3、监督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4、监督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等评审活动;
5、监督招标全过程按规定要求备案;
6、监督合同签订、备案和履行;
7、依法实施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
8、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督对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事项清单: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的监督;
2、开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第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2013〕197号)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市)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三、太康县财政局 太康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工作人员:马魁,迟宇翔。联系方式:0394-6867769 通讯地址:太康县谢安西路与财鑫路交叉口东北100米财政局三楼311房间。
监督职责:负责对县直采购人拟采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方式确认工作、负责县直政府采购开标现场的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及检验复审入库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告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登记工作、负责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投诉工作。
监督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
事项清单: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拟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 :政府采购法
四、太康县交通运输管理局综合规划股 工作人员:李军民,联系方式:0394-6828868 通讯地址:太康县未来路东50米交通局二楼210房间。
监督职责:依法对职责范围内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监督对象:县发展改革委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的普通干线公路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15年24号令)、《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普通干线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发改基础〔2016〕755)。
五、 太康县水利局 工作人员:刘新生 联系方式:0394-6823050 通讯地址:太康县县前街15号水利局二楼206房间。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周口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周水基(2018)67号文件。
六、太康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人员:梁飞、郝永生、陈茂原、吴倩茹,联系方式:0394-6816911,传真:0394-6816911,电子邮箱:tkfgw868@163.com,通讯地址:太康县谢安路政府综合楼发改委236房间。
监督职责:
1、拟订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受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拟订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范围,根据情况对交易范围进行动态调整;4、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遵约履约;
5、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七、县长热线监督电话:12345。传真:0394-6712345 地址:太康县西二环世纪新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0房间。
八、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16639099032,来信来访地址:太康县银城南路西200米源惠社区东门面楼一楼派驻纪检组办公室102房间。邮政编码:461400,举报电话:16639099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