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评标专家理强、沈红英、万彦月、刘振伟、吴丽芳违规处罚的通报
周公管办通〔2017〕1号
经周口市发改委调查认定,评标专家理强、沈红英、万彦月、刘振伟、吴丽芳于2016年7月20日在周口市华耀城安置B区(幸福家园)一期电梯购置安装工程的评标过程中,未客观公正履行职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经省公管办批准(豫公管办〔2017〕6号),决定对评标专家理强、沈红英、万彦月、刘振伟、吴丽芳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暂停评标资格6个月的处罚,暂停时间自2017年1月19日至2017年7月19日止。
特此通报。
201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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