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取消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在周投标资格一年的通报
周公管办通〔2016〕3号
根据周纪风〔2016〕56号文件要求,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周口市住建局和周口市水利局对周口市沙颍河水系城区段综合治理(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涉嫌违规招投标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对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涉嫌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违法行为已经认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遏制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决定自2016年8月8日起,暂停泰宏建设发展有限公司1年内参加周口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向该公司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进行通报,移交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处理。
特此通报。
2016年8月15日
|